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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黄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职称初定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8-25 19:06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新港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黄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一)职称初定的对象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或自由职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职称初定仅限于中级、初级(分为员级、助理级)职称。

(三)在全国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翻译、出版、船舶、通信、安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中级、初级职称,以及我省档案专业初级职称,不纳入职称初定范围。

二、职称初定条件

职称初定按照相应标准和程序,考核评议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职称。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

3.具备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5.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定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初定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初定助理级职称;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初定中级职称;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初定中级职称;

6.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环节,经考核取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专业实践满2年的,毕业当年可申报初定工程师职称。

国家和我省对相关系列(专业)职称初定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能力业绩条件

达到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中关于能力业绩条件的有关基本要求。

三、申报渠道

申报职称初定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初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系统入口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个人端,申报人员和单位审核端请根据系统页面指引,分别完成对应模块的申报与审核操作。

1.个人申报:需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绑定所在单位、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后推送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录入时需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上传材料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在找不到对应栏目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时,请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栏。

2.单位审核:系统入口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单位端,各单位账号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统一分配。用人单位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职称初定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报送至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受理职称初定材料时间及内容

1.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26日8:00—9月23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申报材料业绩计算时间均以2026年9月23日为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之后的业绩将无法申报。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8月26日—9月24日(工作日)。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月12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黄石市人事考试院(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大棋大道东366号)810811室。联系电话:0714-6532895

3.收费标准:费用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认定费150元/人,初级职称认定费6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诚信申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初定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职称初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填写的文字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初定。

(二)强化各级监督责任。用人推荐单位是申报材料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平台填写的数据和纸质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职称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各单位严格对推荐材料把关,按照规范进行审核盖章,因审核不严影响职称初定的,责任由申报个人和用人推荐单位承担。各级人社部门对推荐、申报、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推荐、申报、初定过程中,要严肃遵守申报、初定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初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6年黄石市职称初定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用人单位务必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等官方渠道了解职称初定政策及相关信息,切勿轻信各类媒体、网站、小广告等推送的虚假信息,加强自我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标准

2.个人申报职称初定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 2026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


黄石市职称初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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