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比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大冶市委社会工作部等集体为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周诗霖等同志为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名单附后)。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黄石市委社会工作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
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
黄石市委社会工作部 0714-6365001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4-6536230
传真:
0714-6365039
通讯地址:
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2号市委社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
435000
中共黄石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2月9日
附件: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
黄石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