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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社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18:34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市人社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思想破冰促发展、优化服务办实事”主题活动和加强局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本单位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人社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人社系统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清单所涉24个办事事项的89件次证明材料、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见附件1、2)。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行、风险可控的原则,编制业务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文本(参照附件3、4、5)。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的特点等确定具体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针对不同事项,认真梳理筛查申请人承诺内容与客观事实或特定条件不相符合的情形,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范围,制定失信惩戒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不断扩大事项范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范围。在前期根据《关于全面梳理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的通知》主动梳理的12项事项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继续对局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办理中所涉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更多批次的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四、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在落实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厅对口处室单位报告。要及时梳理工作总结经验,归纳成效推出亮点,于3月30日前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总结报送至局行政审批科。各单位报送质量情况将梳理汇总报局“思想破冰促发展、优化服务办实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1.人社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

2.人社系统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xlsx

3.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doc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x

5.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承诺书(式样)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