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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黄石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2-18 17:05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新港物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5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做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就征集2021年度黄石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分类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湖北工匠杯” 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职业技能竞赛坚持全民知晓、全员参与、以赛选才、以赛竞才”的原则,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协调,实行省、市、县三级竞赛、分类管理。

具备相应条件的市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中央或省在黄企事业单位,拟计划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竞赛,可按相关要求申报省级一、二类竞赛或市级竞赛。

县(市、区)级竞赛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报市人社局备案。

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由企业自主组织实施,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备案。

二、竞赛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职业(工种),应是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职业(工种),且须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之内的职业(工种),与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密切相关,或为行业发展急需的职业(工种)。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与各职能部门、行业、企业对接沟通,可结合本区域重点赛事,申报省级、市级竞赛项目,安排县(市、区)级年度竞赛计划。

三、奖补政策

(一)经审定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均按规定列入技能竞赛培训补贴范围。对进入决赛的企业职工,按省级2000元/人、市级1000元/人、县级500元/人标准,给予所在企业补贴。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按进入决赛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各赛项进入决赛人数最高不超过8人。

(二)对参加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授予黄石市技术能手”称号。

(三)对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名次的优秀选手,可按规定直接认定或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省级竞赛项目请于20212月25日前,将《2021年度“湖北工匠杯”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征集表》(附件1)及《赛事组织实施预案》(含比赛项目及技术标准、选手来源及宣传发动方式、大致时间地点及赛事组织安排、技术保障单位、各项目专家及裁判队伍组成等),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纸质版一式一份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二)申报市级竞赛项目请于20212月25日前,将《2021年度黄石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2021年度县(市、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人:杨婷、张璇

联系电话:0714-6515169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39

电子邮箱:3328668290@qq.com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工匠杯” 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征集表.docx

    2、2021年度黄石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docx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