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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5-07-09 09:13:14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正文

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

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提出仲裁审查申请





申请审查调解协议

需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审查调解协议,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审查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其他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仲裁委员会完成调解协议审查

的法定期限是多长?

仲裁委员会审查调解协议

应当自受理仲裁审查申请之日起

五日内结束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

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

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五日





在调解书送达前

当事人能撤回仲裁审查申请吗?

调解书送达前

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

撤回仲裁审查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应当准许





经仲裁审查确认的调解书

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

调解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

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的内容

应当与调解协议的内容相一致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