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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社保缴纳与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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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单位 |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17 17:3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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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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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社保缴纳与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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