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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零工驿站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4-04-29 17: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提升零工群体就业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零工驿站零工服务体系,扩大零工服务覆盖面,提升零工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把建好零工驿站,健全零工服务体系作为扩大就业容量、完善就业服务的重要途径,牢牢把握“建设上突出实用性、服务上体现针对性、功能上注重综合性”的总体思路,着力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化应用,按照求职招聘有平台、岗位对接有服务、困难兜底有帮扶、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的要求,逐步健全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零工驿站零工服务工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提供零工快速对接服务。进一步拓展线上服务功能,通过网站、小程序等方式,搭建线上零工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线上、线下零工服务。

(二)巩固和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摸清辖区零工群体底数和需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为零工群体免费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服务,零工供需精准对接,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和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为零工群体提供政策咨询、监察执法、劳动者权益维护指引服务等扩展性服务。

(三)健全零工服务体系。依托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机构,对接组织部门、工会等单位管理的“红石榴驿站”“爱心驿站”,提供零工服务驿站,推进零工服务下沉。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信息动态发布。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积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零工信息归集和发布。在各级零工驿站,线下采取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方式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搭建零工就业人员与用工方双向对接平台。线上通过网站、小程序、等各类平台广泛发布零工求职和招聘信息,促进供需双方高效精准对接。各县(市、区)要通过抽查、督查等方式,对各级零工驿站的岗位收集和发布情况开展督查,对不开展岗位收集、长期不更新岗位信息、不按要求动态发布岗位信息的驿站,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市就业局通报批评。

(二)强化即时快招服务。要积极适应灵活务工人员“快招”、“快聘”的特点,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丰富多样的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活动中按需增设零工招聘专区并积极做好宣传推广,组织零工招聘流动大篷车、零工流动驿站等,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三)强化多元化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逐步进驻零工驿站,为零工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岗位推送、政策咨询、社保参保、补贴申领等综合性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网络平台参与零工驿站运营管理,提供社会化供需对接服务。

(四)强化零工供需对接。要建立本地零工岗位库和灵活就业人员库,及时动态更新,精准收集掌握灵活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精准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提高人岗匹配的精准度和服务成效。

(五)强化困难零工帮扶。建立困难零工援助联动工作机制,对待工时间长、残疾、大龄等零工人员中的困难人员,要在落实“1311”就业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鼓励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按规定落实有关补贴。

(六)强化信息化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零工信息服务水平。督促和加强各级零工驿站零工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应用,动态更新、发布全市零工岗位信息,实现零工招聘信息全市统一归集、区县和零工驿站多点联动,积极推进招聘信息精确匹配、精准推送。

(七)强化权益保障。各级零工驿站要依法开展招工用工服务,强化求职招聘信息真实性审查,积极建立零工就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台账,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积极引导灵活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强化零工驿站劳动权益保障功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大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就业歧视,帮助零工人员就近“一站式”获取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动态监测分析。各地零工驿站名录要持续更新,新增的各类零工驿站等提供零工服务的线下机构或线上平台,要通过零工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更新。建立零工驿站服务成效调度制度,运用大数据信息,全市零工驿站的求职人数、招聘岗位、平均薪酬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零工市场供求变化趋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零工服务体系,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对促进大龄和困难人员就业增收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动,协力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实现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

(二)做好安全防范。要加强零工驿站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零工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安全有序发展。

(三)积极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灵活就业发展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树立幸福靠奋斗、劳动最光荣的积极向上氛围广泛宣传辖区内零工驿站位置、运营时间、服务项目等信息,提升零工驿站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