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项制度落地见效,近期,我支队对市本级各建设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退付手续,现将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一、在本次公告项目中,如存在欠薪问题的广大劳动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二、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请及时与市劳动监察支队联系,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黄人社发﹝2017﹞30号)规定,携相关资料迅速与我支队联系退款事宜。
三、对公告期内收到欠薪投诉并核实的项目,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依法对有关单位追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补缴。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
联系人:梅欢欢、郭梦莹
联系电话:0714-6280905、0714-6281678
联系单位: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单位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芜湖路9号
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