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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12-06 14:49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我局深入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在重点领域改革、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利监督、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继续保持由主要领导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党组先后多次召专题会、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跑出人社加速度

继就业局搬迁至政务服务中心后,社保局于2021年4月全面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更有利条件。同时,就业局积极开展“人社快办、“一窗通办”业务,打破业务壁垒,让群众少跑路;养老服务积极推行“我要办退休”一事联办服务,符合条件群众只需前来交材料,后续退休手续由我局内部运转流通,退休证办理完成后直接邮寄至退休人员手中,切实为群众省时省力。

(二)规范文件管理,强化依法决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黄石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并清理我局2019年以来制定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议纪要、抄告单和明传电报等文件),2019年之前,我局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保留5件,废止6件。2019年至今我局无需要清理文件。

()全面加强监督,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全面开展基金监督。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基金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疑点信息分析比对,积极配合社保基金审计工作,全面自查自纠社保基金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维护基金安全。

()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创新调解机制,发挥调解职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逐步建立起预防功能健全、调解方式有效、仲裁公正权威、队伍充实专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

二是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动态监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状况,有效预防和纠正了大量违法用工行为。

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突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大冶人社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务事项社保卡使用宣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等。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积极开展大规模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以开展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各种咨询活动26场,10余万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共发放政策宣传资料4

我局虽然在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紧张、行政司法就法律执行存在分歧等问题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抓紧落实整改完善,继续推进“法治人社”各项目标任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完备的案件调处体系、有力的普法宣传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将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中心工作,继续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主要抓手,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等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工作程序,完善立项论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主要抓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做好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明确执法行为的承担机构、执法人员的责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评查。

(三)以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刻认识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一是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公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有效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参与应诉,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工作机制,推动业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建立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原因,查找人社立法、执法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人社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四是建立行政争议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促进不同业务领域和各地增强法治意识。

(四)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宣传员”的理念,自觉把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法中的责任。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的作用,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目前时常发生的侵权投诉、信访、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普法,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三是不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学习,线上要积极开展无纸化学习及湖北干部选系统学习等相关法治学习工作,线下不断加强党组中心组及支部主题党日法律法规学习,从上至下不断提升自身法治建设水平,为有效对内对外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