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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1-06-25 15:19

为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顺利实施,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其中涉及人社领域事项共4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号

禁止或许可事项

事项

编码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主管部门

责任

部门

1

65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

210004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保局

2

74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出入境、劳务派遣等中介服务

212002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业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流动科

3

97

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民办学校、幼儿园

216001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职建科

4

124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中介和商务服务

222004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流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