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08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2009年,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合并,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黄石市公务员局牌子。内设1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规划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人才开发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军转干部安置与管理服务科(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公务员综合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包括:⑴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费、公务员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⑵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扶持创业和高校不野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台港澳人员在黄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创业登记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⑶统筹管理政府的各项人才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市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工作;⑷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⑸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⑹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⑺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⑻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⑼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⑾负责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⑿统筹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检查。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⒂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51人,参公事业编制数9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数5人,工勤编制数5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事业编制数5人。截止到2018年12月份,我局实有人数15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66人(含工勤编和编内聘用),离退休77人(含离休3人),聘用人员5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3人。
三、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四、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我局2019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7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38.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7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857.34万元增加8.47%,主要是由于我局2019年新增两个项目经费合计90万元,项目名称分别为“12333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工伤勘察鉴定费”,此外,我局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费”与“公益二类包干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分别增加了50万元、1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3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3.59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633.34万元增加了5.4万元,增长幅度为0.33%,主要是由于今年我局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总额小幅增长。
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76万元,其中:公益二类经费包干补助(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8万元、职业技能鉴定70万元、人社专项经费40万元、劳动争议仲裁业务专项经费25万元、专家津贴33万元、三支一扶工作经费5万元、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65万元,工伤勘察鉴定费40万元,12333信息平台建设经费5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幅度为67.85%,主要是由于我局本年度新增两个项目“12333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和“工伤勘察鉴定费”。
(三)机关运行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所需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为142.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44.5万元,减少了1.65%,主要是由于2019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际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在财政核定的标准上缩减了5%。
(四)政府采购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2019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为47.8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8万元增加了25.79%。主要是由于我局2019年新增了律师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预算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万元减少了5.26%,主要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争取“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机关保留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价值为479.8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价值为460.24万元。
五、有关专业性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通过收入再分配,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2019年我局50万元以上项目有三个,分别为:12333信息平台建设经费5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费70万元、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6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