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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柔性引才用才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13 20:04

为拓宽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建立柔性引才用才激励机制,促进黄石企业科技创新和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1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委人才办制定了《关于支持柔性引进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黄人才办〔2021〕1号),明确了柔性引才用才奖补等事项。

01、问:什么是柔性引才?

答:柔性引才是指在不改变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鼓励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联合攻关、技术合作、平台签约等方式柔性引进创新型、技能型产业高层次人才。

02、问:《关于支持柔性引进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适用单位有哪些要求?

答:适用于注册地和主要税收在我市的企业或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要求所属产业为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服装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我市主导产业;用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用人单位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并向柔性引进的产业高层次人才支付劳动报酬。

03、问:柔性引才遵循什么原则?

答:柔性引才坚持市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为原则,针对主导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柔性、灵活的方式招才引智。

04、问:柔性引才有哪些对象?

答:柔性引才的主要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评者等国家级专家人才。

(二)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工匠和技能大师等省级专家人才。

(三)在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担任中层以上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职务的专家人才。

(四)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以上职务、拥有核心技术或专利的专家学者。

(五)在国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全国行业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

(六)其他急需紧缺的产业高层次人才。

05、问:柔性引才可采取哪些方式?

答:柔性引才的主要方式:

(一)顾问指导。聘请各类高层次人才到市内用人单位担任技术顾问、首席专家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等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兼职服务。聘请各类高层次人才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来我市兼职工作或返聘已退休人才,提供课题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三)联合攻关。鼓励用人单位与市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实验室或其它创新研发机构,联合进行项目攻关、技术攻关。

(四)技术合作。吸引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技术成果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技术投资、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与市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

(五)平台签约。吸引各类产业高层次人才,签约入驻黄石科技城、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等科创园区,按照“孵化在外地、加速在黄石,研发在外地、生产在黄石,引才在外地、用才在黄石”的模式,提供“候鸟式”高端人才服务,促进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推动平台引才、飞地引才、以才引才落实落地。

06、问:柔性引才的单位奖补依据及标准是什么?

答:柔性引才坚持以用为本,柔性引进后产生的成果转化、成果应用效果,作为对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奖补的重要依据。

对我市柔性引进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奖补待遇:对柔性引才项目,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含所得税的年人才劳动报酬不低于5万元,方对用人单位进行奖补。其中,人才年劳动报酬在5万元及以上、不超过10万元的,给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金额20%的一次性补助;人才年劳动报酬在10万元及以上、不超过40万元的,给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金额25%的一次性补助;4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金额30%的一次性补助,单人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单个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柔性引才补助所需经费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