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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5-09-26 09:24:30
解读类型媒体解读 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正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户籍所在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几部分?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参保居民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 政府补贴构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上年度基金各项收益综合测算后统一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执行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金额x记账利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任一时间均可缴纳。逐年正常缴费可以享受缴费补贴,对于补缴以往年度的不享受缴费补贴。目前的缴费补贴标准是:1、缴纳400元以下补贴45元,500-700元补贴81元,800-900元补贴138元,1500-1900元补贴285元,2000-9000元补贴402元


城居保参保缴费人员改按灵活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原城居保缴费和年限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在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下列两种处理方式:

(1)衔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并计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清算: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还本人


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否需要转移基金

需要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 号)〕


在同一参保地,既有职工养老保险又有居民养老保险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需要办理转移。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两种制度的参保地在同一县(市、区)的,在办理衔接手续时,亦应按《暂行办法》规定划转个人账户基金(含本金及利息)。


职工养老保险临时账户能否办理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临时账户需要先归集至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决定如何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 号)〕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办理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按规定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