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抢抓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契机,做大做强全市产业用工联盟平台,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暨“双千”活动动员大会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黄营商办发〔2022〕3号)等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升级扩容产业用工联盟平台。在黄石市制造业产业用工联盟基础上扩容组建和发展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将服务范围和成员对象由制造业企业扩大至全市所有重点产业的重点企业,借助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力争每年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3万人以上。
二、建立产业用工联盟“共享员工信息库”。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春节停工企业的外地留黄员工、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员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纳入“共享员工信息库”,缓解重点企业“季节性”缺工矛盾,力争每年开展缺工调剂3000人以上。
三、吸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盟。大力吸收省内、国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盟,定期向企业推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名单”“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名单”,力争2025年发展省级以上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加盟机构不少于20家。
四、拓宽区域性校企合作渠道资源。大力吸收武汉城市圈及省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加盟,力争2025年发展加盟院校不少于10家,积极推动加盟院校在我市设立分院、分校,每年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为重点企业输送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
五、增加驻外劳务工作站分布数量。推动省内外劳务协作,依托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平台在甘肃、青海、山西、宁夏等“一带一路”劳务输出省份,以及浠水、监利、保康等省内劳务输出县(市)设立驻外劳务工作站,力争2025年驻外站点规模达到15家,力争每年为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3000人以上。
六、推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为重点企业提供专属的“政策包”,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针对在建型、成长型(建成1-2年)、成熟型(建成满2年)企业的用工需求,指导区域性用工联盟平台分类提供“包保式”“市场式”“诊断式”用工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科学用人留人机制。
七、提供“一站式”线上用工服务。加强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信息化建设,依托“湖北公共招聘网·黄石”网络客户端,为企业免费提供员工招聘、网络面试、人才搜索、技能培训、员工调剂、补贴申领、在线客服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力争2025年发展企业用户量达到5000家以上,每年发布岗位信息10万条次以上。
八、引导重点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联动。积极引导全市重点产业(行业)协会与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在用工政策研究、行业薪酬标准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技能评价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推动资源相互整合利用,不断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九、建立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部门监管”的原则,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由市政府发起组建,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建设和运营,并在日常运营管理中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服务期为3年。
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各项工作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考核督办。服务费用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支付、浮动奖惩。对当年任务指标完成率不到50%或连续2年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在依协议扣减服务费用基础上,服务购买方可视情形解除与第三方委托关系,按照相关程序另行委托相关机构负责运营。
对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