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顶压前行、逆势而上,奋勇争先、实干担当,依法治理成效显著,主要指标完成良好,重大政策相继出台,重点改革取得突破,重要活动接连举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疫后重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纳入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共研究、签批、部署法治工作12余次,有力确保了全局各项法治工作得到统筹有序推进。二是带头落实法治建设制度规定。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每年定期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始终把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严格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每年出庭次数不少于1次。三是带头增强法治工作素养。局主要领导带头领学和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领学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民法典、无纸化学法用法等专题考试,按时完成学习强国、全省干部在线学习等法治在线学习任务,为全局干部职工当好学法用法表率。
(二)加强规划引领,不断将人社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成立规划编制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社“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抽调专人组建了综合协调督办、目标项目编制、规划文本起草3个工作组,印发编制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建立了“每周一碰头、半月一调度、每月一评估”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民生保障、人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关于人社事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人社重大课题研究。完成了“十四五”时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强市3个重点课题调研报告,形成了人社“十四五”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和重大项目库。组织开展人社“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专题调研,并向市规划办报送了“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了基础。三是开门征求意见建议。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多次通过相关会议、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编制规划的意见建议。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开辟专栏,诚邀社会各界为人社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收集了社会人士提出的在校兼职大学生权益保障、居家养老产业促就业等20余条建议。
(三)依法全面履职,奋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疫后重振。一是落实疫情期间企业各项免征政策。打出“免减缓返补”组合拳,累计为全市6871家参保单位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9.82亿元(市本级6.85亿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严格按企业划型精准实施,共免征8.84亿元(市本级6.14亿元),免征率17.51%,为100余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及时缓缴、延缴社保费。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征和返还制度,对28个建筑项目免征和返还工资保证金809万元。二是及时出台各项惠民惠企举措。出台了 “六补、一免、两贷、一返”稳就业新政,发放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返岗交通等补贴556.55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917万元,惠及企业3769家、涉及职工19.97万人;为1.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6000余万元,为1200余人发放失业补助金80余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053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93%,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稳就业目标超额完成。三是不断优化人社服务事项流程。疫情期间采取网上办、延期办、邮寄办、周末不打烊办模式,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不见面”社保经办服务。在全省率先推行参保职工死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灵活就业人员自助申报正常退休,打造“店小二”服务升级版,“黄石市民之家”市社保局窗口获“黄石市第十届文明窗口”称号。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提速办”“简便办”“打包办”,45个事项办理时限由1365个工作日提速到463个工作日,18个事项申请材料由77份“清减压”到50份,10个事项打包成“一件事”,我局“一网通报”考核持续排名市直部门前列,被市政府通报表扬。
(四)坚持依法决策,稳步推进人社事业改革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牵头制定了《黄石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召开意见征求会,广泛听取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各城区意见建议,在全市各城区建立了统一的工资标准和职业薪酬增长制度,为实现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深化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提请市深改委印发《关于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壮大技能劳动者大军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我市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改革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湖北新闻》专题报道。配套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三是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改革试点扩面。在对第一批5家改革试点单位跟踪指导服务基础上,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家医疗、教育事业单位,有1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降岗落聘,形成了良性用人退出机制。
(五)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网站开设“执法公示栏”,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结果予以全面公开。统一规范执法活动中的“收件清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制式文书,制定发布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建立了局法规科牵头、法律顾问、学者专家、代表委员参与的“1+N”法制审核模式,制定发布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今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件,无一例重大执法决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推行“四零”工作法,即零距离服务(项目工地建立投诉举报公示牌)、零物证受理(农民工讨薪不设置受理门槛)、零阻隔付薪(工资由施工单位直接付给农民工本人)、零失职评价(案件办理完毕接受投诉人评价打分),不断提升人社23℃执法服务体验。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欠薪案件、欠薪金额、欠薪人数同比下降24%、32%、53%。三是开展涉企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执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对照2019年以来省市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应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暴露出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办事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形成问题清单28项,召开规范执法行为整改推进会,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六)加大普法宣传,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社会氛围。一是打造线上普法新阵地。建立了“黄石人社之声”“黄石劳动就业”“黄石社保”“黄石人才”微信公众号和“黄石社保”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政策解读3000多条,粉丝阅读量达到20余万人次。开创“抖音+普法”新模式,先后开设了“黄石就业”“黄石社保”官方抖音账号,2个抖音账号发布原创视频295条,粉丝数达到1.2万人,收获点赞3.2万个。今年4月,采取抖音直播方式,宣传解读国务院新近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吸引全市320家建筑企业,600余人参与直播互动,经验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社部官网等国家媒体网站宣传报道。二是打造线下普法新品牌。连续三年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组织发动全市254名人社专干作为“政策宣讲员”,深入企业、校园、工地、村居和贫困户开展政策宣讲233余场,制作发放宣传资料14.3万份。积极探索“开放式主题党日”基层普法新模式,深入“保利时代”“正信花园”“科创中心”等建设工地项目部,将主题党日开在田间和工地,使宣讲接地气,政策入民心。三是建立诚信守法新常态。大力开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共评选省、市级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140家。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违法失信企业曝光惩戒力度,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多次在省、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但是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在体制机制上仍然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局法规科尚未独立,挂靠局办公室,设副科长1名,具体承担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存在人少事多的矛盾,同时法制审核人数与全局执法人数尚未达到文件规定的比例要求。
(二)法治专项经费缺乏保障。一直以来,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缺乏独立经费,财政部门常年无法单独立项,导致我局长期挤占公共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建设进程。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既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我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一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服务中心大局,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各项政务服务流程、标准,深入推进“人社快办行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强化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查,减小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
(三)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普法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先进典型。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