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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 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12 15:10

各成员单位:

现将《黄石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代章)

2022年10月11日

黄石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增强全市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工伤保险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依法维护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黄石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鄂应急发〔2020〕2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下好精准服务“先手棋”,打出政策“组合拳”,打造工伤预防“黄石样本”,结合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际,现就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提升工伤预防意识能力,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健康发展。

二、 监测范围

经过对上年度工伤事故数据分析,确定危化、建材、轻工、机械制造、建筑业、纺织为工伤预防重点行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1.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领域5年降低20%左右。

2.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3.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四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监测工作,运用监测成果开展工伤预防,在工伤预防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情况;严格工伤认定,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监测工作;宣传工伤保险参保降费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

市经信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工业行业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监测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市财政局:负责工伤预防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市卫健委:负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出职业病防治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市总工会:依法对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五、有关要求

1.强化协同联动。市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危化、建材、轻工、机械制造、建筑业、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监测。

2.压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工伤预防培训与安全生产日常培训,每季度对危化、建材、轻工、机械制造、建筑业、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形成“优上劣汰、奖惩分明”的社会风气。

3.建立监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长效机制,对检查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依法整改,指导企业持续改善生产环境,降低工伤风险,做好预防演练,达到再提醒、再推进的作用:对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要指导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对反复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及岗位要重点监控,加大日常安全生产巡查频次和力度,定期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伤风险防控机制,确实减少工伤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