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人社函〔2021〕193号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7〕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8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黄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社局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同志兼任,其他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或调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的继任人自然替补。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二)通报工伤事故、工伤预防费使用、职业病、生产安全事改等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
(四)建立、优化工伤预防专家库,从人社、经信、财政、住建、交运、卫健、应急、工会等部门和组织推荐的专家中择优组建;
(五)共同推进工伤预防重大宣传、培训活动;
(六)开展联合检查、专题调研,督促企业履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七)提出工伤预防工作建议,研究协调工伤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就会议议题内容认真准备。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一)建立统筹确定工作机制。根据工伤事故伤害、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经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等工作重点,以及下一年工伤预防费预算编制情况,统筹考虑工伤预防项目的轻重缓急,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纳入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二)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及群体性职业病,应及时相互通报相关情况。
(三)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附件:黄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石 黄石市总工会
黄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代章)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黄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 集 人:方 昕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余新文 市经信局副局长
黄大寒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鹏鹰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张陶然 市交运局副局长
孟亚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柳英革 市应急局副局长
刘振洪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水平 市社保局局长
办公室成员:张杰华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刘堂福 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科长
廖小刚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
王 璇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王立元 市住建局监察站副站长
李亚芬 市交运局政工科科长
吴细凤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余 辉 市应急局风险评估科科员
皮明杰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王 光 市社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