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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5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8-22 15:38

民进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人力资源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提案》(委员提案202255)收悉。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职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单位提出的打通政策壁垒,推进人力资源企业合规开展岗前培训建议我局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人社部门始终将企业岗前培训工作作为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重点来抓,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纳入“十四五”规划。在充分用足用好用实省、市人社系统各项帮扶政策的同时,加强与市财政等部门联动,在政策共享和资金保障上为企业岗前培训提供体系支撑。

当前,结合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和企业生产需求,按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依托我市定点培训机构按照新出台的《黄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面向企业开展定向式、订单式等培训,并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助力我市企业经营发展提质增效。2021年全市开展就业创业培训23823人,其中岗前培训4691人,发放补贴资金218万元,帮助143家企业实现稳工留工。2022年上半年全市19189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其中岗前培训2784人,发放补贴资金139万元,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岗前培训政策的解答。

2020年,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三年技能提升行动中,对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岗前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不少于20个课时,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结算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满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就业。该项政策施行已于20211231日截止。

今年5月,省人社厅为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扎实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除以工代训政策不再实施外,其他培训项目继续开展,但未对企业岗前培训申报主体范围做进一步扩展。

关于人力资源企业能否开展补贴性岗前培训事项,我局多次请示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回复意见明确:“岗前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都应该是用工企业才具有的,人力资源企业不具有生产企业属性,不具备岗前培训申报主体资格”。

鉴于以上,人力资源企业暂不能作为申报主体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解读最新、最权威职业培训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企业真正得实惠。

二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以我市有培训需求的支柱产业、大型企业和新兴产业为重点,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应补尽补”。

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在继续做好常态化职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培训项目调研和培训专业调查工作,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岗位需求实际,及时开发新职业、新工种、新技术培训,让广大企业职工进一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确保实现稳定就业。

分管领导:熊 6519909

经办人:胡 6530001;13581295307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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