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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力度的议案》的答复函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5-20 14:30

余智彬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力度的议案》(人大建议〔202127号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大冶市的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增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切实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经会商市财政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体制

目前,省财政厅每年拨付给我市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为黄石市本级、大冶市和阳新县三个部分。其中,拨付给黄石市本级的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和各城区(不含大冶、阳新)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大冶市作为湖北省辖县级市,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一直以来都是由省财政厅单独列入预算,直接拨付给你市,不经过黄石市本级。因此,你市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主体和来源为省财政厅。

二、关于今年资金拨付的额度

今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已经通过省财政厅拨付给你市,数额为2118万元。横向同期比较,宜昌市代管县级市共3个,其中宜都市为1844万元、枝江市为2050万元、当阳市为1861万元;襄阳市代管县级市共3个,其中老河口市1504万元、枣阳市2593万元、宜城市1662万元。省财政厅对你市拨付额度均高于宜昌、襄阳大部分县级市。从纵向比较,2020年省财政厅拨付大冶市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共计3026万,2019年为2759万,考虑去年疫情特殊原因,今年预测省厅拨付总额为3000万元,高于2019年、略低于去年。

三、几点建议

(一)积极向上争取。建议进一步发挥大冶市人社局、财政局的主观能动性,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摸清和掌握省厅拨付规则,有针对性开展争取工作。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联合大冶市、阳新县有关部门,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全市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二)加大地方配套。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拨付基础上,建议你市同步加大地方专项资金的配套力度,有效弥补资金使用缺口。

(三)提高使用效率。建议针对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分管领导:李云进;联系电话:6511866

人:张  扬;联系电话:6511985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