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从业人员)因工受伤后的合法权益,化解和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了《黄石市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通讯地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港区湖滨大道39号)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4-6513001
电子邮箱:156405594@qq.com
附件:1.关于《黄石市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黄石市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关于《黄石市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黄石市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