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石人”是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记者昨从黄石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黄石市第二届有突出贡献“新黄石人”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的评选将奖励20名有突出贡献外来务工从业人员和10名有突出贡献外来创业创新人员,分别给予他们3万元/人、5万元/人的奖励。
根据评选规则,评选对象应为法定劳动年龄,2015年1月1日以后来黄石务工从业,为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新黄石人”,其中,外来务工从业人员及随迁入户人口,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方面,被推荐人员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黄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爱岗敬业,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有突出贡献外来务工从业人员,须在黄石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就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在现单位连续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年以上。
有突出贡献外来创新创业人员自主创业,须在黄石依法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合伙人。企业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实际运营超过一年,带动就业10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诚信经营,劳动关系规范,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信誉较高。
评选要求,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12月20日前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参评范围。最终结果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评选活动的联系电话:651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