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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劳务派遣机构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29 17:10

全市劳务派遣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劳务派遣机构开展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以下简称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512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许可或备案,目前仍然开展业务劳务派遣机构

二、年报材料

1.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基本情况表

2. 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

3. 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

4. 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5. 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财务审计报告应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年报方式

本次年报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采取网上提交申请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版。全市各劳务派遣机构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向市人社局提交年报申请,年报网址及二维码详见附件。

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于2026331日前完成年报工作,市人社局将比对税务数据、审计报告以及社保系统,对于“僵尸企业”、不实际开展派遣业务的挂证企业、未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条款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企业作出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湛昊;联系电话:0714-6517019

附件:劳务派遣年报网址及二维码            

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9日    

附件:劳务派遣年报网址及二维码.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