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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示

   时间:2025-01-03 11:21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用人单位(含托管机构)申报,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鉴定、评审,余学军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月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琪

联系电话:0714-6513638 

电子信箱:251593851@QQ.com

地  址:黄石市湖滨大道39号,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312室)

邮  编: 435002

附件:黄石市2024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2)

                   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黄石市2024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