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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

   时间:2024-06-18 16:21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1

拟办技工院校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市级


2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市级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市级


4

拟任负责人(校长或主任)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及从事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市级


5

合法使用有关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及培训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文件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市级


6

死亡证明、殡葬 凭证、火化证明

遗属领取丧抚费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