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标准化安薪项目”选树活动的通知》(鄂治欠发〔2022〕5号)和《关于印发〈黄石市“标准化安薪项目”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治欠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标准化安薪项目”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市治欠办,经按程序审定后立即予以摘牌退出。现核查发现兴欣.欣苑、交投·高铁新城、城发·东方兰庭(EPC)项目、年产4万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不再符合“标准化安薪项目”认定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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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