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根据我局2015年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和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经研究,7月下旬至8月中旬,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局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下旬—8月中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自行安排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各党总支、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各科室(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十三五”规划情况等;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三严三实”教育书记上党课情况,对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李鸿忠同志署名文章、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文章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等学习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三个清单”落实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意见市直单位任务分解》的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班子成员与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情况。
(三)开展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经办服务制度落实情况、经办流程完善情况、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投诉举报情况;“4+2”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顿、财务票据专项整顿、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顿和办公用房专项整顿情况。
(四)局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
三、督查方式
督查分四个步骤进行:
1.查阅资料、实地检查(7月底)。由督查组成员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台帐资料等情况;组织明察暗访了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情况。
2.座谈了解、征求意见(8月初)。各督查组长在听取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督查内容的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与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并组织部分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进行座谈;
3.廉政谈话、传导责任(8月上中旬)。由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4.落实主体责任集体座谈会(8月中旬)。按照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把规矩挺在纪律的前面、把责任挺在规矩的前面要求,组织召开落实主体责任集体座谈会,进一步压实责任。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许卫
组员:张振刚、舒拥军、王乾
督查对象:机关一支部
第二组
带队领导:潘胜平
组员:刘青松吴风胜、龚承沉
督查对象:机关二支部
第三组
带队领导:张跃进
组员:周秀华、李昌兴、范国宁
督查对象:人才中心
第四组
带队领导:伍晓松
组员:周文濂、黄道静、秦敏
督查对象:就业局
第五组
带队领导:柯胜安
组员:程守华、朱艳、柯咏松
督查对象:劳动监察支队、仲裁院
第六组
带队领导:丁文浩
组员:袁建军、胡莅志、张杰华
督查对象:社保局
第七组
带队领导:熊萍
组员:邓志安、张玲丽、章斌
督查对象:机关三支部、医保局
第八组
带队领导:刘济生
组员:聂冬莲、贺才林、杨生莱
督查对象:考试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新要求,提高对党建、党风廉政督查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建、党风廉政督查当作“政治健康体检”,主动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督查组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了解掌握被督查单位的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诫勉。督查工作结束时,督查组向局党组提交专题报告,并由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查单位按照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一个月内向局党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
(三)严格要求,严明奖惩。被督查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此次督查作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专项检查,纳入年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中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5年7月27日
为进一步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根据我局2015年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和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经研究,7月下旬至8月中旬,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局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下旬—8月中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自行安排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各党总支、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各科室(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十三五”规划情况等;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三严三实”教育书记上党课情况,对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李鸿忠同志署名文章、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文章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等学习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三个清单”落实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意见市直单位任务分解》的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班子成员与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情况。
(三)开展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经办服务制度落实情况、经办流程完善情况、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投诉举报情况;“4+2”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顿、财务票据专项整顿、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顿和办公用房专项整顿情况。
(四)局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
三、督查方式
督查分四个步骤进行:
1.查阅资料、实地检查(7月底)。由督查组成员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台帐资料等情况;组织明察暗访了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情况。
2.座谈了解、征求意见(8月初)。各督查组长在听取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督查内容的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与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并组织部分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进行座谈;
3.廉政谈话、传导责任(8月上中旬)。由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4.落实主体责任集体座谈会(8月中旬)。按照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把规矩挺在纪律的前面、把责任挺在规矩的前面要求,组织召开落实主体责任集体座谈会,进一步压实责任。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许卫
组员:张振刚、舒拥军、王乾
督查对象:机关一支部
第二组
带队领导:潘胜平
组员:刘青松吴风胜、龚承沉
督查对象:机关二支部
第三组
带队领导:张跃进
组员:周秀华、李昌兴、范国宁
督查对象:人才中心
第四组
带队领导:伍晓松
组员:周文濂、黄道静、秦敏
督查对象:就业局
第五组
带队领导:柯胜安
组员:程守华、朱艳、柯咏松
督查对象:劳动监察支队、仲裁院
第六组
带队领导:丁文浩
组员:袁建军、胡莅志、张杰华
督查对象:社保局
第七组
带队领导:熊萍
组员:邓志安、张玲丽、章斌
督查对象:机关三支部、医保局
第八组
带队领导:刘济生
组员:聂冬莲、贺才林、杨生莱
督查对象:考试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新要求,提高对党建、党风廉政督查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建、党风廉政督查当作“政治健康体检”,主动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督查组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了解掌握被督查单位的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诫勉。督查工作结束时,督查组向局党组提交专题报告,并由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查单位按照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一个月内向局党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
(三)严格要求,严明奖惩。被督查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此次督查作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专项检查,纳入年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中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