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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栏内容之八: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

   时间:2012-07-23 16:53

  党务公开栏内容之八: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提升我局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公布空缺职位

  1、空缺的干部职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单位干部现状和工作需要,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提出,并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公布空缺干部职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职数配备,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或变相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3、空缺职位经会议研究确定后,应由局政工科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须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本次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务及总体要求;本次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职位、数量、条件要求及选拔方式;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本次干部选拔任用中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或是竞争上岗方式;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与考察的具体工作程序;党组对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其他要求。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