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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负责人详解养老保险政策

   时间:2017-11-17 09:10

  岁末将至,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报参保的市民络绎不绝,在银行缴社保的排起了长队,“我该选择哪个档次缴费”“中断缴费对退休待遇有什么影响”“退休后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万一去世是不是亏了”……不少参保人员对此疑问重重。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社保局局长方昕,就参保人员关注的养老保险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持身份证参保“零门槛”

  我市已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限制条件,对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愿申请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1吋免冠彩色登记照片3张,即可在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1-6号窗口申请办理,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的缴费单,到湖北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黄石市区网点缴费。

  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我市上年度岗平工资的60%-300%之间的9个档次中自主选择,以20%的费率缴费。

  据介绍,今年前10个月,参加市本级养老保险的个人身份人员净增2907人,其中外地户籍有1722人。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高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先后发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16年为8.31%,2017年为7.12%。这个利率收益比任何银行存款、基金理财的收益都高,使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较往年飙升,将直接提高参保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

  我市自1996年开始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6年元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2%;1998年元月至2005年12月,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2006年元月至现在,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以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8.31%测算,假设小王今年25岁,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万元,按照上述利率一直不变的话,待小王60周岁退休时,35年后,个人账户余额163455元;投资某宝,账户余额为38154元(按年化收益率3.9%计算);存入银行账户余额为25844元(按同期三年固定存款利率2.75%计算);放入股市做风险投资……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记账利率复利计息,高于银行同期存款预期年化利率。

 

中断缴费划不来

  目前,因政策误读、个人实际经济状况等原因,我市仍有部分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如不及时接续缴费,将直接影响退休待遇。

  不按时足额缴费,即使后续补缴欠费,也将降低缴费工资指数。由于缴费工资指数降低,将导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降低,从而造成基础养老金减少。欠费补缴也会使本人个人账户利息及其收益减少,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随之减少。对于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人”,由于缴费工资指数降低,还将导致过渡性养老金减少。所以,欠费年限越长,对缴费工资指数影响越大,从而对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影响越大。

 

缴满15年等退休是误区

  社会上普遍存在“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说法,是认识上的误区。

  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只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条件,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不能理解为缴满了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有经济收入连续缴费的,退休时养老金才能处于较高水平,从而提高退休后个人的生活质量。

  按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中断缴费后,缴费年限缩短,个人账户积累额减少,会导致退休后养老金水平的下降。退休后,退休养老金调整办法与缴费年限挂钩,中断缴费将直接减少养老金调整幅度。因此,为确保退休时能享受到较高的养老待遇,参保人员应持续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间断缴费多得,直到退休。

 

缴费年限不够可续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缴费困难可申请助保贷款

  有的参保人员因家庭负担、个人收入、重新就业等面临困难,暂时无力接续缴费。有的参保人员甚至在办理退休前,申请放弃了部分中断缴费的年限,只按15年缴费年限申办退休手续。对缴费困难的临近法定退休人员,自2016年8月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助保贷款”政策措施,已有多人成功办理“助保贷款”。

  据介绍,对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退休时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无力缴费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助保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原则上5年以内还清,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助保对象向湖北银行黄石分行申请“助保贷款”。

  退休时选择中断缴费,不仅直接导致本人终身养老金待遇降低,还影响到退休后调整缴费年限的养老金。选择“助保贷款”,用部分退休养老金偿还贷款,还贷期满,可享受全额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密切关联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年龄确定,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的计发:2006年度退休人员调节金月标准为100元,以后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月标准为50元,以后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退休(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由此可见,缴费多,年缴费指数高,平均缴费指数自然“水涨船高”,从而提高退休养老金水平。而且,随着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逐步提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替代率也随之提高。

 

未退休意外去世也不亏

  不少参保人员咨询,万一病故了,以前的缴费是不是白交了?

  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除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外,其遗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我市上年度月岗平工资(2016年度为3713元),抚恤金标准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10个月的我市上年度月岗平工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我市上年度月岗平工资×10÷180×缴费月数(含视同缴费月数)。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我市上年度月岗平工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我市上年度月岗平工资。

  对缴费人员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丧葬,符合《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可发放丧葬补助金。

  从实际测算的数据来看,无论是未退休的缴费人员,还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意外去世,其遗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均高于当事人个人缴费总额。人越长寿,收益越多。

 

看一看,哪种缴费最划算?

  目前,我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9个档次,分别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数,20%的缴费费率,选择从445.6元到2227.8元9个缴费标准中的一种自行缴费。市本级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已达15.8万人。

  对于缴纳养老保险,怎么缴最划算?应该少缴还是多缴?是广大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近日,市社保局专业人士对此列举事例,测算缴费和收益之间的关系,供参保人员选择。

  甲某,2003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每年按照最低档按时缴纳。如均以个人身份缴费,需缴纳40415元。2017年12月,满60周岁办理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15年,经计算,退休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561元。即使不考虑退休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只需6年即可“回本”。

  乙某,1996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每年按照最低档按时缴纳。如均以个人身份缴费,需缴纳46060元。2017年12月,满60周岁办理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22年,经计算,退休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786元。即使不考虑退休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只需4.8年即可“回本”。

  丙某,1996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每年按照100%缴费基数档次时缴纳。如均以个人身份缴费,需缴纳76767元。2017年12月,满60周岁办理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22年,经计算,退休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037元。即使不考虑退休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只需6年即可“回本”。

  上述三人“回本”,既未将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收益和每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计算在内,也未记入1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丧葬抚恤金”。

  为什么丙某缴费更高,“回本”时间比乙某更长呢?是不是缴高了划不来?其实不然,虽然“回本”时间更长,但“回本”后多领取的待遇也更高。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76.5岁为例,退休后的16.5年里,丙某可领取养老金20.5万元,乙某可领取15.6万元,实际“收益”乙某可比丙某低多了;如再将基本养老金每年调标增幅设定为6%、岗平工资设定为10%(未考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收益),则甲某及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44万元,乙某及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51万元,丙某及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60万元。

  还有一点要注意,丙某按个人身份缴纳76767元,是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拖欠情况的。如果参保后一直未缴费,而选择2017年一次性补缴,则需按照2017年的标准缴纳196046元,比按时缴纳要高出许多。同时,国家对一次性补缴政策非常严格,不是想往前追溯补缴就能补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