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2-25 10:04
初入职场,
都会经历“试用期”这个环节
有的老板说,
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醒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