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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有问有答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7-14 18:04

   编者按:社保卡查询通道在哪里?黄石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渠道有哪些?中级职称评审的流程、方式及所需准备的资料有哪些?生活中您是不是也有许多政策方面的困惑?别担心小编收集了我局“局长信箱”咨询频率相对较高的案例,整理成政策问答。

    

代女士:我妈妈1968年的,今年55岁,灵活就业养老险从2016年开始缴纳的,目前已经交了7年,但是今年想继续缴纳却无法缴纳,显示不能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当时办理时有咨询工作人员,可以一直缴纳直到满15年,或者有政策出来时也可以一次性补齐,当时的情况也都符合开户要求,工作人员也没有其他建议,所以开始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养老险,现在交了7年不能交了,那已经交了的怎么解决,后续没交的想退休后领养老金又该怎么处理?请给一个意见,尽快答复怎么处理,谢谢。

答:代女士,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一章第二、三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等文件规定,您母亲可连续延长缴费至60周岁当月再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按照社办经办程序,延长缴费之前参保人必须做待遇领取地认证,您母亲不能缴费原因是未做待遇领取地认定业务。 根据上述延长缴费的政策规定,建议您母亲尽快携带身份证前往黄石市市民之家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待遇领取地认定业务,后续在无中断缴费的情况下,继续延长缴费至60周岁当月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后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